个人信托形式种类繁多,既可以以信托目的划分,也可以以信托财产的形式划分,还可以以个人的生存期限划分。
即个人信托最常用的分类形式是生前信托与身后信托。这是个人信托所特有的划分方式。
1、生前信托生前信托是委托人在世时所设立,其信托目的包含财产的规划、财产增值及税负的考虑。
2、身后信托(遗嘱信托)遗嘱信托则是以遗嘱的方式设立,生效的日期是委托人发生继承事实的时候,其目的在于遗产的分配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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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托形式种类繁多,既可以以信托目的划分,也可以以信托财产的形式划分,还可以以个人的生存期限划分。
即个人信托最常用的分类形式是生前信托与身后信托。这是个人信托所特有的划分方式。
1、生前信托生前信托是委托人在世时所设立,其信托目的包含财产的规划、财产增值及税负的考虑。
2、身后信托(遗嘱信托)遗嘱信托则是以遗嘱的方式设立,生效的日期是委托人发生继承事实的时候,其目的在于遗产的分配与管理。
个人信托是以各种财产权为中心,将自己名下包含金钱、有价证券、不动产等资产,交由受托人(信托机构)依照信托契约执行各项管理运用,以期达到预定的信托目的。
由于个人信托的内容具有高度的弹性及隐密性,委托人对信托的财产亦能保有控制权,透过适当的规划,信托财产将不受委托人死亡或破产等因素影响,同时更可以享有信托机构专业的投资控管,种种优点是其它单一金融商品或服务所难以企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