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民航四小招生简章2021年,招生对象1.具有兴义市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按照服务范围,实行划片招生。
2.寄搭户籍、空挂户籍的适龄儿童,回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服务学校报名注册。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子女均为集体户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各中心校按照调剂原则安排入学。
4.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易地扶贫搬迁户安置区纳入项目学校划片范围,保障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5.政策性教育保障对象人员子女。
6.配套教育资源商住小区房屋产权所有人或子女。配套教育资源的商住小区,房屋产权未发生变化的,产权所有人或子女入学,纳入配建项目学校招生范围。房屋产权发生变更的,变更后的产权所有人或子女入学实施房产周期认定原则,以产权变更日起计,至入学当年8月31日止,变更时间满三年的,产权所有人或子女入学纳入项目配建学校招生范围。自2021年起,房屋产权变更认定周期将逐年推至六年。
7.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由学校结合学位空缺情况,制定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工作方案,明确招生计划和录取方式,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向学校提交户口簿、居住证(或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兴义市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人社部门监制并备案的《劳动合同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年限计算时间从首次登记之日起计,至入学当年8月31日止,在本辖区连续居住满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