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居民人死后抚恤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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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居民人死后抚恤金政策,在线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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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丧葬补助金:37870元/年÷12个月×6个月=18935元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10年西安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7870元/年,待西安市统计局正式公布2011年度西安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之后,丧葬补助金标准则及时予以调整。

2、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1810元/年×20年=436200元国家统计局于2012年1月20日公布;2011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810元,比2011年(19109元)增加2701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其他答案

居民人死后抚恤金政策最新规定如下: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对上述对象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不含配偶;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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