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 》第七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学业成绩特别优异,提前达到高一年级学力程度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提出跳级申请,经学校全面考核,义务教育阶段书面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普通高中书面报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跳一级,并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学籍变动管理。
跳过年级视为受完相应年限的教育。跳级应在学年开始时进行。
学生跳级最多跳几级希望能解答下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 》第七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学业成绩特别优异,提前达到高一年级学力程度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提出跳级申请,经学校全面考核,义务教育阶段书面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普通高中书面报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跳一级,并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学籍变动管理。
跳过年级视为受完相应年限的教育。跳级应在学年开始时进行。
学生学年成绩特别优秀,经参加高一年级语文、数学及必要科目的考试,成绩能达到高一年级优秀水平,其它各方面亦表现优秀者,经学生本人和家长申请,学校批准,准予跳级。如由一年级升到三年级。也称跳班。
广东省教育厅出台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规定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学业成绩特别优异,提前达到高一年级学力程度的学生,可以跳一级。
学生选择跳级也是有条件的,一般最多可以跳四到五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