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在工作中受伤,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
首先,需要向用人单位报告工伤事故,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农民工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 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
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 伤残津贴:对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民工,按月发放,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 生活护理费: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农民工,按月发放,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 残疾辅助器具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7. 康复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8. 交通食宿费:根据实际支出,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赔偿金额和项目需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政策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