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标准如下:一、正课1.《大学物理实验(上)》和《大学物理实验(下)》各按满分100分计算;60分为及格。
2.每个实验项目满分10分,按“出勤及实验态度1分、实验操作规范性及实验结果5分、实验报告完成情况4分”分配。
3.每学期缺课达3个实验项目以上(含3个)的学生,成绩按0分计,不给补考机会,直接在下一年度参加重修。
二、补考1.补考在正课的下个学期开学初进行,采取学生抽签选择一个实验项目到指定实验室独立完成的形式,教师不予辅导。
2.每次补考共设5个实验项目(开设补考实验项目的数量根据每学期教学实际情况会有调整),涵盖“力、热、光、电”四个方面的教学内容。
3.补考按满分100分计算;60分为及格,教师根据学生操作过程和实验结果酌情给分。
三、重修1.重修在正课的下一年度同学期内独立开课,上课形式与正课形式相同。
2.每次重修共开设5个实验项目,即10学时(正课学时的1/2),涵盖“力、热、光、电”四个方面的教学内容。
3.重修按满分100分计算;60分为及格,教师根据学生出勤情况、课堂表现、实验操作规范程度和完成情况等酌情给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