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2月16日成立。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正式挂牌。天津分行负责监管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下设分行营业管理部及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3个金融监管办事处;3个省会城市中心支行;32个地市级中心支行;311个县支行。
二、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1998年12月12日正式挂牌,负责监管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沈阳分行下设1个营业管理部;2个金融监管办事处;35个中心支行,147个县(市)支行。
人行大区分行成立时间希望能解答下
1998年12月16日成立。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正式挂牌。天津分行负责监管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下设分行营业管理部及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3个金融监管办事处;3个省会城市中心支行;32个地市级中心支行;311个县支行。
二、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1998年12月12日正式挂牌,负责监管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沈阳分行下设1个营业管理部;2个金融监管办事处;35个中心支行,147个县(市)支行。
人行大区分行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在各省级行政区域设立的分支机构,其成立时间因地区而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划,大区分行的设立是在逐步推进的过程中完成的。一般来说,大区分行的成立时间可以追溯到中国金融改革开放的初期,即上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金融体系的完善,大区分行的数量和规模也逐渐增加,以满足各地区的金融监管和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