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文中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待摊投资包括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费用;在财政部的其他相关规定也有这方面规定。
实际操作中,基本服务费率主要根据工程投资总额确定(这部分金额主要满足中介机构的交通、食宿、单位收益等基本费用)。追加服务费率的确定时:1、经过建设单位初审的工程相对定高一些,2、未经初审的相对低一些(有些中介甚至主动要求只要1%的追加费北京别墅装修公司,不再计取基本费)。为了避免审减追加费用偏差较大的结果出现,中介服务合同中一般还约定,总造价审减10%范围内的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支付,审减超出10%部分服务费由施工单位支付,达到风险甲乙双方共担,同时还能约束施工单位不要乱编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