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学的顶尖高校有着统一的合称:“五院四系”。
“五院四系”分别是: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与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这几所高校的法律学科在中国法学教育界具有重要地位,对中国法制发展与法治建设具有重大影响。而在“五院四系”中,中国政法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211,而“四系”也都是985大学,但是西南政法、西北政法和华东政法却不是211,这是为什么呢?难道是因为实力不够?西北政法大学的法学是陕西省名牌专业、陕西省特色专业,并且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被评为B+;西南政法大学的经济法学和诉讼法学是国家重点学科,法学是重庆市重点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西南政法大学的法学被评为A;华东政法大学的法学是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上海市特色专业建设点,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项目,并且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被评为A;这样来看,这三所高校的法学实力并不差呀,为什么没有被评为211呢?其实主要有两点:第一是其优势学科并不精,当然这里是与顶尖高校相比,自然不是与普通高校相比。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法学共有两所学校被评为A+,分别为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5所大学被评为A;7所大学被评为A-,华东政法大学排名第5,仅次于A+大学以及清北,西南政法排名第7,而西北政法排名较差为第16;虽然这份成绩已经很好了,但是政法大学的优势学科就是法律,所以在法学方面应该对自己要求精益求精。其二就是优势学科过于突出,而其他学科发展跟不上,学科发展不均衡。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西北政法大学只有2个学科有资格参评,华东政法大学4个学科参评,西南政法稍多,共9个学科参评。毕竟一个学科的实力只能代表天花板,但是学校其他实力跟不上,下限自然就很低。虽然法学很强,但是综合实力跟不上。因此这3所高校还需努力发展其他学科,多发展几个强势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