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明需要的材料:1、自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明。
2、租房的,需要提供租赁合同,还有租房完税证明,以及房东房产证、身份证。
3、租住单位公房的,需要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加盖公章),和房产证(用途为住宅)的复印件。
4、租住无房产证的农民房,提供:(1)房屋地契证明;(2)建房屋审批证明;(3)村委会开具的,由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联合签字的房屋情况证明。以上三种证明之一就可以。法律规定:《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