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清单制度,就是政府及其部门在对其所行使的公共权力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依法界定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职责与权限,然后将职权目录、实施主体、相关法律依据、具体办理流程等以清单方式进行列举和图解,并公之于众。
事实上,权力清单制度的首次提出是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这是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有利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利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有利于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有利于把政府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打造有限、有为、有效的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当前,部分地方政府已加紧进行权力清单制度的编制和公开工作。而我们要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建设新目标,公开“权力清单”是极其重要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