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特色农产品保险”50000元/户/年;
(二)“健康保险”医疗费用赔偿比例为扣除报销及起付线(5000)元后的个人自付合规费用:0-5万元(含5万元)部分报销60%;
(三)“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标准分为两部分,一是自然灾害:每人死亡、残疾及医药费限额不超过50000元;二是意外伤害:每人死亡、残疾限额不超过50000元(不含医疗费用),以上两项合计限额不超过50000元/每人。
(四)“家庭财产损失保险”30000元/户/年
(六)“教育升学补贴保险”4000元/户/年
(七)“履约保证金保险”5000元/户/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