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上的区别:制定法律是指国家机关或立法机关根据国家和人民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补充法律规范的过程。
而立法则是指国家立法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过程。简而言之,制定法律是一种广义的概念,包括所有法律规范的制定、修改、补充等活动;而立法则是其中的一种特定形式,特指国家立法机关进行的法律规范制定过程。
2.主体区别:制定法律的主体较为广泛,包括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而立法的主体仅限于国家立法机关,在我国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3.内容区别:制定法律主要针对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一具体领域或问题,涉及国家政策、社会制度、权利义务等多个方面。立法则主要关注国家法律体系的完善和立法制度的改革,涉及法律规范的制定、修改、废止等。
4.目的和作用区别: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益等。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建立和完善国家法律体系,确保国家治理的合法性、有效性和稳定性。
5.程序和效力区别:制定法律通常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如草案、审议、表决、公布等。立法则需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包括法律草案的提出、审议、表决、公布等环节。在法律效力方面,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对全国范围内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具有约束力。总之,制定法律和立法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概念、主体、内容、目的和程序等方面。制定法律是一个更广泛的概念,涵盖多种法律规范的制定、修改、补充活动,而立法则特指国家立法机关进行的法律规范制定过程。两者在目的、作用、程序和效力方面存在一定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