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单位关闭时,员工的赔偿通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一般情况下,员工可以获得以下赔偿:
1. 经济补偿金:根据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未结算的工资和福利:应支付至单位关闭之日为止的所有未结算工资、加班费、奖金等。
3. 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单位应缴纳至关闭之日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4. 其他权益:如年假未休的补偿、合同违约赔偿等。具体赔偿金额需根据实际情况及当地劳动法规确定。建议员工在面临单位关闭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