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评优评先指的是在大学的学习中为了激励、表彰学生,从而评选出优秀三好学生以及优秀学生干部,评优评先对于争取奖学金能奠定一定的基础,但是它需要一定的成绩作为评价标准。
评选要求1、评优评先工作具体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评优评先工作开始前,组织本院相关人员和研究生认真学习《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各学院须按照本院评优评先实施细则,以年级为单位评选。
2、评优评先标准及名额严格按照《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名额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3、各学院“三好研究生”人数不超过学院参加综合测评总人数的30%(含30%),学院“三好研究生”排名的前10%(含10%)为“三好研究生标兵”(只填“三好研究生标兵申请表”不再填写“三好研究生申请表”)。“三好研究生标兵”的评选条件与“三好研究生”的评选条件相同。“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本院研究生参评总人数的5%(含5%)。校研究生会“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校团委组织,人数不超过受奖研究生干部总数的25%(含25%)。
4、评优评先工作应当认真细致、公正透明,按时完成。各年级各项评先结果在报送前应当向全体研究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