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花卉养殖属于农业生产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因此,花卉养殖者在销售自产的花卉时,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自产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不包括经过加工的农产品。也就是说,如果花卉养殖者对花卉进行了加工处理(如包装、剪枝等),那么这部分加工服务可能需要按照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此外,花卉养殖者在经营过程中还需要遵守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如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等,具体税务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税务人士或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