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没地方落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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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没地方落怎么办求高手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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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可以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咨询户口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在当地有“公共户籍”的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可以迁入该户挂靠;

其他答案

到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入地派出所开个“未落户证明”,或者自己写个情况说明,请迁入地派出所签注证明没有落户,持此证明回原迁出地补开“户口迁移证”(或办理迁移证延期或改签),带上述证明,加上身份证,毕业证,老家户口簿,到原籍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申请落户.

其他答案

什么原因造成的?户口原则上来说,都是可以回原籍地落户的。

只要是我国的公民,就可以也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常住户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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