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补助标准是10元/亩左右。
中央财政按照每10元一亩的补助标准实行定额补助。省财政对所有涉农县(市、区)予以定额补助。一类一档地区10元每亩、一类二档地区9元每亩、一类三档地区8元每亩,整体推进试点县(市、区)再增加5元每亩;二类地区3元每亩,整体推进试点县(市、区)再增加2元每亩。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