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漏水是由综合设计方、建筑施工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物业管理单位等多方共同责任承担的。
原因是:消防漏水是由建筑物本身、安装或维修不当等多种原因引起的,不是某一个单位单独导致的,因此应由多方共同承担责任。综合设计方应该在设计阶段充分考虑消防设施的设置,并确保消防设施质量符合要求;建筑施工方和施工单位应该按照设计要求合理设置和安装消防设施,确保施工质量;监理单位应该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的问题;物业管理单位应该对使用中的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除了以上提到的责任承担单位外,如果消防漏水导致了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还可能涉及赔偿责任。法律规定,产权人、物业服务企业等应当对使用中的消防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如果因为他们的过失或疏忽导致损失的发生,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此,各方都应该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消防设施的安全和有效运行,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