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评职称文件中,承担学科竞赛和创新实践活动通常指以下内容:承担学科竞赛:指作为指导教师或主要成员,参与组织或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的活动。
学科竞赛包括但不限于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等学科的竞赛活动。承担创新实践活动:指作为指导教师或主要成员,参与组织或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实践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科技制作、发明创造、社会调查、创新创业等活动。在评职称时,承担学科竞赛和创新实践活动通常被认为是教学工作之外的附加贡献,对教师的评价和晋升具有一定的加分作用。需要注意的是,不同职称评审机构对承担学科竞赛和创新实践活动的加分标准和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职称评审机构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