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局全称是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市区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公用事业行业、城市建设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等城市综合行政管理工作,同时也负责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的具体运作和管理。
属于政府部门。市政局主要职能一、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区属单位的建设工程)。
二、临时占用城市道路。
三、城市道路开挖。
四、建筑施工延长施工作业时间证明(区辖内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
五、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六、申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区属建设单位建设规模16层以下)。
七、砍伐、迁移、修剪城市树木(树木胸径小于30厘米、数量在19株以下)。八、配套绿化工程报建(经区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项目)。九、分区绿化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十一、临时占用绿地费(营业性占用、基建或其他占用)、绿化补偿、绿化赔偿费。十二、接驳市政排水管网。十三、《城市排水许可证》的发放。十四、区辖内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年审管理(市属八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经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送市建委复检)。十五、在市政设施设置户外广告。十六、城市道路开设路口。十七、做好全区城市管理的监督、检查、协调工作。十八、做好指导区属各街道城市管理工作。十九、组织、协调区有关部门开展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的综合治理和城市管理的专项治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