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秸秆农机补贴农民或者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合作社等)购买秸秆相关农机和设备,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市级或者县级政府再额外补贴30-50%。
2、秸秆三贮一化利用补助农民或者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合作社等)将秸秆进行青贮、半干青贮、微贮、氨化,可以享受补贴。
3、秸秆综合利用能源化补助从事生物质燃油、乙醇、秸秆发等秸秆能源化生产的企业等,可以申报此类补助。
4、秸秆粉碎还田补助推广机械深耕精细化还田、秸秆快速腐熟、生物反应堆等技术,支持开展玉米秸秆机械化粉碎、深耕和耙压等机械化还田作业。
5、收储中心建设补助以乡镇、村、企业或经纪人为主体,建设秸秆收储站点等。
6、其他秸秆多糖、秸秆淀粉、造纸、板材等,也都可以申报项目,获得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