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儿访视初访在新生儿出院后7日内进行入户访视,满月访在出生后 28~35天,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
访视内容包括为新生儿测量体温、体重,进行体格检查,满月访加测身长、头围。询问和观察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况、口腔发育等情况。对家长进行喂养、发育、防病、预防伤害和口腔保健指导。对于低出生体重、早产或有出生缺陷等具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家庭访视次数。(二)婴幼儿健康管理满月后的随访服务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时间分别在 3、6、8、12、18、24、30、36月龄时,共 8 次。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婴幼儿喂养、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做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科学喂养、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在婴幼儿6~8、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 1 次血常规检测。同时使用行为测听法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三)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4~6 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散居儿童的健康管理服务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集居儿童在托幼机构进行。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膳食、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和视力筛查,进行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四)健康问题处理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有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等情况的儿童应当分析其原因,给出指导或转诊的建议。对心理行为发育偏异、口腔发育异常(唇腭裂、诞生牙)、龋齿、视力低常或听力异常儿童等情况应及时转诊并追踪随访转诊后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