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挂科重修的两年最后一年指的是当年的12月份。
挂科重修的两年,是指第一年为遗留年度,第二年为消化遗留年度。如果是在当年的六七月份补考挂科科目,那么这门科目会被算在第一年的遗留年度中;如果是在当年12月份的期末考试中挂科了,那么这门科目会被算在第二年的消化遗留年度中。因此,挂科重修的两年最后一年指的是当年的12月份。在挂科重修期间,需要重修的科目次数不能超过两门。在消化遗留年度结束后,还未能通过所重修的科目,将会被予以开除处理。如果在研究生期间挂科并重修,会对以后的学习和职业生涯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要尽量避免挂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