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本地小孩是不能买社保的只可以买医保。
中山市户籍婴儿出生次月起3个月内申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允许其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期限由新生儿出生前一个月至办理补缴之月,补缴月数最多不超过五个月。所需材料:●所需资料:1、本市户籍(村集体)新生儿补缴所需资料(1)《本市户籍(村集体)新生儿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申请表》(需现场填写);(2)《中山市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变动表》(需现场填写);(3)《出生医学证明》正本及复印件一份;(4)户口簿正本及复印件(复印户号首页和新生儿所在页);(5)代办人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一份;
2、本市户籍(居民)新生儿补缴所需资料(1)《中山市城镇居民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申请表》或《中山市医疗保险参保资料变更申请表》(需现场填写);(2)《出生医学证明》正本及复印件一份;(3)户口簿、户主身份证、户主存折正本及复印件;(4)代办人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一份。办理程序:(1)已办理入户手续的村集体新生儿于每月25日前申请办理新生儿参保手续的,村集体应在当月25日前为其申报参保,如新生儿在当月25日后提出申请的,村集体将于次月为其申报参保;(2)已办理入户手续的城镇居民新生儿于每月18日前到户籍所属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东区和石岐区户籍可到所属社区居委)申请办理新生儿参保手续,如新生儿在当月18日后提出申请的,其家庭户基本医疗将于次月按月扣缴;(3)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申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可选择补缴或不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期限由新生儿出生前一个月至办理补缴之月,补缴月数最多不超过五个月。门诊基本医疗保险不予以补缴。办理时间:正常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2:00;下午14:30-17:30符合办理条件的,每月月结前工作日受理的,当月月结前办结。每月月结后受理的,次月月结前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