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骤/方式1计划养殖者需持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及用地协议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提出用地申请。
步骤/方式2乡镇政府依据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经营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由乡镇政府牵头,会同区国土、农业、畜牧、环保等部门及计划养殖者对项目用地进行现场踏勘。步骤/方式3畜牧部门具体审核畜禽养殖场规模布局,及畜禽种类是否符合畜牧规划要求。符合规定要求的,由乡镇政府报区政府审批。步骤/方式4经区政府批准后,计划养殖者方可建设生产设施用地,而后经国土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初验符合设计要求的,国土部门向经营者颁发设施农用地备案通知书,计划养殖者方准建设附属设施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