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次:户籍与房产一致,均在学学校招生片区。
1.户籍在学校招生片区,监护人人或学生本人在片区内有有效房产且实际入住。
2.户籍在学校招招生片区,监护人及学生本人在本市无房产(通过招生系统与不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实,不需要个人提供证明,下同),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和有效房产均在招生区域,且实际一起居住。第二批次:户籍与房产不一致,房产产或户籍在学校招生片区。1.本市户籍但不在招生片区,监护人人或学生本人在招生片区有有效房产且实际入住。
2.非本市户籍,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学校招生片区有有效房产且实际入住住。
3.户籍不在招生片区,一5-监护人及学生本人在本市无房产,,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招生片区内有有效房产,且实际居住在一起。。
4.户籍在学校招生片区,且户籍与监护人在一起,监护人及学生生本人在本市无房产,在学校招生片区租住房屋且长期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