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儿童观是随着社会和科技的发展进步形成的新的观念,现代儿童观认为:儿童是权利的主体,而非客体。
儿童生来拥有全面的个人存在的权利和意义,就应获得人的尊严,成人应该公平的对待儿童,每个成人都有尊重和保护儿童各项权利的义务。其次,现代儿童观逐渐认为,幼儿有其身心成长发展的自然规律,成人不可拔苗助长或抑制幼儿正常身心发育。除此之外,现代儿童观认为,儿童是活动的主体,教师是活动的主导,儿童在教育活动中是积极的参与者,而非被动的接受者再次,现代儿童观认为儿童有游戏的权利。游戏权如同儿童其他权利如生命权、生存权和教育权一样是不可剥夺的。相较于社会本位以及人本位的儿童观来说,这是一项很大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