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三调”《实施方案》《技术规程》规定的耕地种植属性标注调整为“种植粮食作物”“种植非粮作物”“粮与非粮轮作”“休耕”“林粮间作”和“未耕种”。
其中,“种植粮食作物”“种植非粮作物”和“粮与非粮轮作”三种属性是通过实地调查对原“耕种”属性的细分,“种植粮食作物”指种植谷类、豆类和薯类作物,“种植非粮作物”指种植蔬菜、棉花、油料、糖类、饲草、烟叶等作物,“粮与非粮轮作”指粮食作物与非粮作物轮种、间种和套种等情况;“休耕”“林粮间作”和“未耕种”未作调整;取消原“临时种植牧草”属性标注,将其纳入“种植非粮作物”进行标注。初始调查成果按2018年种植情况进行标注,统一时点更新成果按2019年种植情况进行标注。全部耕地图斑均应标注种植属性。对细化调查为“河道耕地”“湖区耕地”“林区耕地”“牧区耕地”“沙荒耕地”和“石漠化耕地”的耕地,应同步标注“种植粮食作物”“种植非粮作物”和“粮与非粮轮作”属性。(日前,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对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和补充,对相关调查要求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来源:土地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