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避让措施:在泥石流发育分布区,工矿、村镇、铁路、公路、桥梁、水库的选址、旅游开发等一定要在查明泥石流沟谷及其危害状况的情况下进行。
尽量避开可能造成直接危害的地区与地段,例如泥石流沟的中、上游段及沟口,主支沟交汇部的低平地段,靠近河床的低缓阶地或坡脚处,河道弯道外侧等等。实在无法避开时应考虑修建防护工程或采取其他措施;(2)生物措施:是一种长期有助于减缓泥石流形成达到一定防治目的的治理性手段。主要方法是封山育林,停耕还林,固结表土,保持水土,降低泥石流发生几率与规模;(3)工程设施:主要是为保护危害对象免遭破坏而采取的防护、排导、拦挡及跨越等工程设施。例如护坡、挡墙、顺坝、丁坝等工程。为改善泥石流的流向与流速修建的排泄沟、导流堤、急流槽、渡槽等工程。为了控制拦截下泄物,削弱泥石流冲击能量,修建的拦沙坝、储淤场、截流工程等;(4)综合防治措施:将生物措施与适用于某一泥石流危害区的几项工程措施相互结合,对泥石流小流域进行全面统一整治,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灾害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