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上小学一年级需要准备以下证件:1、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
2、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3、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距今为止提前2年的8月31日前)。
4、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或毕业证等学业证明(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海口市乡镇(指海口市主城区外17个乡镇,即永兴镇、石山镇、东山镇、龙桥镇、龙泉镇、新坡镇、遵谭镇、大坡镇、甲子镇、龙塘镇、云龙镇、红旗镇、三门坡镇、旧州镇、演丰镇、大致坡镇、三江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所需材料:1、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
2、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3、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距今为止提前2年的8月31日前)。
4、父母一方在海口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海口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海口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当年8月向前推算);
5、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或毕业证等学业证明(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