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级化学第四节关于取药的知识点如下:取用药品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药品,不能把鼻孔凑到容器口去闻药品的气味,不得尝任何药品的味道。
取用药品应该注意节约,严格按照实验室规定的用量,如果没有说明用量,一般取最少量,即液体取1-2ml,固体只要盖满试管底部。用剩的药品要放到指定的容器里,不能放回原瓶,也不能随意丢弃。实验时若眼睛里溅进了药液,要立即用水冲洗。块状或密度较大的固体颗粒一般用镊子夹取,粉末状或小颗粒状的药品用钥匙(或纸槽)取出。使用过的镊子或钥匙应立即用干净的纸擦干净。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