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法律上来说,该项是不可以去除的:因为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以“户”为单位申请,实行一“户”(口本)一宅(基地)政策;
2、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5条的规定,户口本登记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登记在一个户口并本,并指定一个成员为“户主”,办理户口本事宜;
农村宅基地共有人如何去除希望能解答下
1、从法律上来说,该项是不可以去除的:因为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以“户”为单位申请,实行一“户”(口本)一宅(基地)政策;
2、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5条的规定,户口本登记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登记在一个户口并本,并指定一个成员为“户主”,办理户口本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