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官,在中国古代司法体系中,是指负责审理案件、判决罪行的官员。
在历史上,判官并不是每一本都有印签。印签通常是指官方文书上的印章,用以证明文书的正式性和权威性。对于判官来说,他们所作出的判决书或裁决书等文书上,通常会加盖官府的印章以确认其法律效力。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判官的每一本文书都会加盖印章。在实际操作中,只有那些需要对外公布或者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才会加盖印章。例如,判决书、裁决书等会加盖印章,而一些内部文件、草稿等则可能不会加盖印章。此外,不同朝代和地区的具体规定也可能有所不同。判官的文书是否加盖印章取决于文书的性质和用途,以及当时当地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