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违法或不当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依法由国家承担的赔偿责任。
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的侵害时,可以向该行政机关或其上级机关提出赔偿请求。赔偿请求应当包括:(1)受害人的基本信息;(2)受损害的事实和证据;(3)赔偿的具体要求。行政机关在接到赔偿请求后,应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如果决定赔偿,则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数额进行赔偿。赔偿方式通常包括金钱赔偿、恢复原状等。赔偿数额应相当于受害人所受的损失。如果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赔偿决定不服,还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