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双减”政策,执行“五项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对作业管理做如下具体规定。
1.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时间总量不得超过60分钟。
2.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3.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4. 教师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
5.作业难度不得超过国家课程标准要求。
6.鼓励布置分层作业,分为“必做作业”和“选做作业”,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7.分利用课堂时间和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 书面作业。8.特别加强对学因生的辅导帮扶,做到优先批改和面批面改。9. 每学期末各班举办一次优秀作业展示。10.每学期老师的作业设计、批改和反馈情况纳入考核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