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中考录取规则如下:
1. 录取方式:综合素质评价+中考成绩。
2. 综合素质评价分为两个阶段:初中学期成绩和面试(实践)。
3. 中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包括体育、美术及音乐等科目)。
4. 中考科目分值比例:语文、数学和外语各占30%,政治、历史、地理各占5%,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占25%。
5. 学籍类别分为本市区内户籍生、本市区外户籍生和港澳台侨生等,录取按照不同类别进行。
6. 录取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划定档次,每个档次按照比例分配名额。
7. 对于重点中学的录取,一般会设置单科最低分数线和总分最低分数线,并对每个档次内的考生综合排名进行排序,分配相应的招生计划。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年份的录取规则可能会有所不同,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录取规则以当年洛阳市教育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