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中考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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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中考录取规则如下:

1. 录取方式:综合素质评价+中考成绩。

2. 综合素质评价分为两个阶段:初中学期成绩和面试(实践)。

3. 中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包括体育、美术及音乐等科目)。

4. 中考科目分值比例:语文、数学和外语各占30%,政治、历史、地理各占5%,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占25%。

5. 学籍类别分为本市区内户籍生、本市区外户籍生和港澳台侨生等,录取按照不同类别进行。

6. 录取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划定档次,每个档次按照比例分配名额。

7. 对于重点中学的录取,一般会设置单科最低分数线和总分最低分数线,并对每个档次内的考生综合排名进行排序,分配相应的招生计划。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年份的录取规则可能会有所不同,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录取规则以当年洛阳市教育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其他答案

普通高中招收初中毕业生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和考生报考志愿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依据。

全市将按照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划定市、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统一在省中招平台上网上录取。

2021年起,洛阳市第二中学联盟校区和景华校区、洛阳市第三中学中州校区和东城校区、洛阳市第八中学关林校区和伊滨校区实行“三统一”:即统一划定中招录取分数线、统一招生、统一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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