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得月舫的历史和名字由来:1993年,香洲区人民政府渔民办事处(1999年调整更名为香湾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香湾办)在香洲野狸岛填海建造江南海鲜舫。
在完成主体四层建筑后,香湾办与瀚华公司于2000年1月20日签订转让合同,将海鲜舫用地及地上建筑物以2630万元转让给瀚华公司;2003年7月16日,瀚华公司又将江南海鲜舫出租给珠海市吉大得月楼饮食有限公司经营,更名为“得月舫”,租期12年。虽然从来没有就此深究过,但可能一般的珠海人都会认为因为它是与“得月楼”同一公司,所以也跟着叫了“得月”这个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