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被申请人持有的原籍《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登记信息与公安网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信息—致的居民。
【办理流程】∶1、居民迁入受理:申请人持书面申请、《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与迁入原因相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在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
2、迁入地派出所向所属分县局(市局)上报申请人落户相关材料,待准予迁入审核批准后,向被申请人迁出地派出所发出户口迁出申请,迁出地派出所依据迁出申请办理迁出业务。
3、居民办理落户:迁入地派出所收到迁出地派出所迁出告知后,及时通知申请人到派出所办理落户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