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科目各按120分计入考试总成绩(按考生原始成绩计入总成绩),理科综合按120分(物理、化学、生物科目分别按考生原始成绩的55%、35%、30%计入综合成绩)、文科综合按12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科目分别按考生原始成绩的50%、45%、25%计入综合成绩)。
每科成绩折算后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入考试总成绩。
2023年起,物理、化学、生物科目分别按考生原始成绩的50%、40%、30%计入理科综合成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科目分别按考生原始成绩的50%、40%、30%计入文科综合成绩。普通高中、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和委托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定向培养试点的五年制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录取时,原则上考生所有考试科目成绩须达到D级(及格)及以上、考查科目成绩达到合格水平、综合素质评价达到C级(合格)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