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探源法,即追根溯源,查证记述者的最初来源,以确定其可信度。
如有关小凤仙的出身,由张相文的《小凤仙传》,追寻到李定夷的《英雄儿女各千秋》,再追踪到谭戒甫的《蔡公松坡之轶事四则》,终于可以确定是基本可信的。二是证实法,即查证记述者所记是否属实。如哈汉章所述蔡锷出京这天下过雪,中午曾给小凤仙打过电话,那么,查清这天下雪与否,当时的小班妓院是否有电话,对核实哈汉章所述是否可信就很有意义。结果证明哈汉章所述不误,自然大大提高了这条史料的可信度。三是正误法,即查证记述者所记是否有误。如曾鲲化后人说送蔡锷出京的人不是别人,而是曾鲲化,是他利用时任交通总长职务之便,调来直达天津的专车送走的。经查,曾鲲化当时根本不是交通总长,所言当然也就没有任何史料价值了。四是旁证法,即查证记述者所记是否有相互印证的类似记载。如小凤仙数十年后自述她随养母改姓张了,经查,1916年确有报道称其为“张氏”,可见小凤仙所述不误。五是考异法,即查考同一人或事有无不同记载,以确定哪种记述更具说服力。如前述蔡锷夫人离京一事,不少记述皆云蔡锷为逃离北京,曾与夫人佯装反目,趁机送走妻儿,可蔡锷却说他是应母亲的要求而送走妻儿的,相对而言,后者显然更有说服力。这些当然不能涵盖史料考辨和史事考证的全部方法,但是,即便如此,也已证明史料辨伪和史事考证不仅必要,而且只要方法得当也是可能的,“后现代”理论认为任何史料均不客观、不真实,否定其对历史研究的重要性和考辨真伪的必要性,显然有失偏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