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代课教师管理办法》,江苏省代课教师被辞退时可以按照以下补偿标准进行处理:
1. 代课教师被辞退后,应当依法支付其已工作时间的工资、津贴和奖金等经济待遇。
2. 代课教师在校工作满三个月以上的,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3. 代课教师被辞退后,有权按照规定申请失业保险金及其它相关社会救助。在具体的辞退补偿标准方面,可以参考以下情况:
1. 过渡期补贴:代课教师在校工作满一年以上但不满三年的,可按照其外聘教师身份的工资标准的6个月至12个月给予过渡期补贴。
2. 辞退补助费:代课教师在校工作满三年以上,被辞退时应当支付辞职或解聘补助费,具体金额按照其外聘教师身份的工资标准的6个月至18个月确定。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补偿标准仅供参考,具体的补偿金额和细则可能根据地方政策和具体场景有所不同。为了确保代课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议代课教师与所在教育机构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取得联系,咨询相关政策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