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诊统筹起付线标准为: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原则上为100元,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原则上为200元,持《北京市老年人优待证》的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的门诊统筹起付线标准为80元。
起付标准以上、封顶线以下部分,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一定比例共同支付。
北京门诊统筹起付标准,在线求解答
北京市门诊统筹起付线标准为: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原则上为100元,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原则上为200元,持《北京市老年人优待证》的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的门诊统筹起付线标准为80元。
起付标准以上、封顶线以下部分,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一定比例共同支付。
北京市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为1800元/年。也就是说,参保人在北京市参加门诊统筹后,在一年内累计发生的合规门诊医疗费用超过1800元的部分,才可以享受门诊统筹报销待遇。参保人在北京市不同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起付标准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