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孝”无疑是“家庭伦理”中最重要的观念。
《孝经.三才章》中有孔子的一段话:“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要较好的维护家庭中的长幼、尊卑的秩序,要使其家族得以顺利延续,必须有一套适应当时社会稳定的家族伦理规范,而这种伦理规范又必须是一套自天子以至庶人的伦理规范,而构成一套整个社会的伦理规范,这样社会才得以稳定。社会在发展着,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也在变化着,在现代社会中的家庭伦理也会随之有所变化。中国古代社会是一带有宗法性的农业社会,前面已说过,那时家庭既是生活单位,也是生产单位,而今天家庭无疑仍是一生活单位,但随着社会生活的变化,家庭作为生产单位却在逐渐变化中。从我国现实的社会实情看,也许在我国的家庭,特别是农村家庭作为生产单位还会继续存在一段时间,但终究会逐渐淡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