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办公楼、实验楼的中央空调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8:15—16:30。
双休日和节假日原则上不开机,特殊情况须报批后开机。
2.学生公寓中央空调开放时间:中午12:00―13:30;晚上21:30—次日早上6:30。
3.图书馆中央空调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7:30—23:00;双休日9:00—22:00。
4.若有大型学生活动、学术科技活动以及其他特殊情况,需在中央空调停开时段使用中央空调的,需使用人提前1天书面向后勤服务处提出申请,列明使用原因、地点、时间段等,并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二、空调使用要求1.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中关于“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除特定用途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的规定,请各使用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设定空调温度。
2.雷雨天气应立即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
3.空调启动后,各使用单位应增强节约意识,相关使用人员应关闭好门窗并减少门窗开启次数,防止冷气外泄。室内无人和下班后,必须及时关闭空调和电源。办公室、教室、实验室、琴房、会议室、图书馆等无人时应及时做到人走关机,严禁室内无人空调机照常开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