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退学后还能重新入学。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第二十七条规定:学生因某种原因须中途停学,但又不符合休学条件,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保留学籍一年,一年内可以入学。保留学籍期满不办复学手续者,取消学籍。保留学籍的学生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生待遇。因伤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必须由县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恢复健康,并经学校复查合格,方可复学。学生休学期满,应于学期开学前持有关证件,向学校申请复学。复学后,经学校批准可参加原年级所学课程补考,补考及格者可跟原年级学习;否则,编入原专业的下一年级。扩展资料大学退学需要以下程序及手续:2、持上述规定的相关材料,由年级主任与学生本人(或委托人)一同到所在学院教务科办理,学院教务科根据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XXXX审批表》。
3、学生本人(或委托人)填写表中相关信息,并到表中指定相关部门签署意见。
4、学生本人(或委托人)将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全部交给年级主任,年级主任负责将所有材料在规定的办理时间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