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救助是一项非定期、 非定量的救助,救助标准主要是依据维持基本生活需要来确定,应当依照以下
标准进行救助:
家庭或个人,给予每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倍以下(个人对象可适当提高标准)的一次性基本生活救助;造成
家庭成员重伤或死亡,经各类保险理赔和帮扶后,家庭基本生活仍特别困难的可以适当增加,但不超过最低
因火灾造成唯一居住型房屋全部毁损,无处居住的,根据需要给予临时安置,在住房保险理赔后仍无自
救能力的,可参照《浙江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给予住房修建补助。
(二)因交通事故等意外事故,在获得各种赔偿、 保险和其他救助后,基本生活仍然特别困难的家庭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