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1、前置条件(1)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中职、中专、大专、本科院校在校生及以上学历,并有志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2、岗位申报条件要求(1) 出纳员:中职/中专在校生或具有同等学历以上。
(2) 会计员:中职/中专在校生或具有同等学历以上;或具有出纳员岗位能力证书者。
(3) 主办会计:大专、本科在校学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会计员岗位能力证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