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指标体系通常可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统计资料的支持。
在正常的竞争性的市场营销环境中,评价指标体系应具有普遍适用性。为了证明和获得这种普遍适用性,初步建立的指标体系必须按照行业和企业规模进行合理抽样,在样本企业的市场营销评价实践中反复应用和检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补其所缺,增其所益。第二,典型个案的佐证。在作为调查和应用总体的企业中,选取若干企业进行典型调查,结合评价指标体系的应用,深入分析它们在市场营销管理的所有环节和方面的具体情况,从而分析各个评价指标与企业各种营销努力之间的内在联系,以此作为验正、修订市场营销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结构和内容的重要依据。第三,矛盾个案的合理解释。对于已经建立的评价指标体系来说,对矛盾个案进行合理解释,不仅是为了捍卫该指标体系的权威性更重要的原因是,这项工作既是检验该指标体系的重要步骤,又是修正乃至重建市场营销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