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撰写时,不同的文种类型,人称会是有很多不同的表达形式的。
撰写请示、报告、通知等类的公文,公文里面的人称,经常是用第一人称。撰写批复、意见、规定等等类型的公文,里面的人称,经常用的是第三人称。因此,在公文撰写过程中,用哪种人称,一般要考虑写作的内容、写作的对象、对收文单位有什么具体要求等因素。
公文撰写时,人称一般采用第几人称,在线求解答
公文撰写时,不同的文种类型,人称会是有很多不同的表达形式的。
撰写请示、报告、通知等类的公文,公文里面的人称,经常是用第一人称。撰写批复、意见、规定等等类型的公文,里面的人称,经常用的是第三人称。因此,在公文撰写过程中,用哪种人称,一般要考虑写作的内容、写作的对象、对收文单位有什么具体要求等因素。
因为公文有一定的规范要求,所以公文采用第一人称、第二人称,一般情况下没有第三人称。
第一人称用在自指的时候。一般用单数,不用双数。用我、我局、我单位等,不用我们。
第二人称用在称呼对方的时候,一般用敬称。贵单位、贵公司等。
在公文中说到第三方的时候,一般用第三方的单位全称。